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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Cryptoslate报导,一名德(de)国原告最近试图在一场诉讼中主(zhu)张,他投资加密货币所得的(de)360万美元利润不算应纳税(shui)所得,而是构成(cheng)一个「数据集」,但德国联(lian)邦财政法院(BFH)在2月28日裁决,加密货币交易的资(zi)本利得须纳税。
德国(guo)联邦财政法院提到,加密货币投(tou)资者有义务在其(qi)所得税申报表上申报(bao)相关收益,加密货(huo)币被视为是经济商品,如果是在(zai)一年内买卖,需要缴纳(na)所得税,然而,投资者若持有加(jia)密货币超过一年,根据德国法律(lu),他们赚取的任何利润都将免税。
此前,原告针对(dui)加密货币交易所得利润是否(fou)需要缴税一事,与德国 税 务 当局产生分歧,他告上法(fa)院主张,加密货币收益仅是一种(zhong)记录,不能被归类为应纳所得税的「商(shang)业资产」。
原告还辩称,由于缺乏有效(xiao)执法,缴税变得不可行,因为只有诚实(shi)的纳税人,才会申报他们的加(jia)密货币投资,从而导致违宪(xian)的「愚蠢税收」。
认定加密(mi)货币具市场价值(zhi)可征税在德国联邦财政法院看(kan)来,比特币、以太坊(fang)等虚拟货币是在平台和交易所交易的支(zhi)付手段,具有市场价(jia)值,可用于各方之间的支付交(jiao)易,这一观点与德国(guo) 政 府在2022年5月于加(jia)密货币所得税处理(li)指南中提出的法律意见一致。
针对原告称(cheng)只有诚实的纳税人才(cai)会为加密货币获利缴税,德国联邦财政(zheng)法院也予以驳斥,表示在执法(fa)方面不存在结构性缺陷,并指没有证(zheng)据表明 税 务 当(dang)局无法记录加密货币(bi)交易的利润和损失。
目前尚不清楚德国 财 政(zheng) 部可从加密货币交易中获得多少税收(shou)收入,一位德国 财 政 部发言人向(xiang)德国法兰克福汇报表示,完(wan)整统计证据是不可能的。
上述就是德国法院(yuan)叫你HODL!裁定持有加(jia)密货币超过1年可(ke)免税的详细内容,更(geng)多关于持有加密货币超过(guo)1年可免税的资料请关注扬帆股(gu)票网其它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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