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配股支付
为了进一步简化上海股票市场的配股和红利操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于4月份实施了全面的指定交易系统 1,1998年开始实施市场配股程序得利斯股票。
1.多年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一直在使用该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来完成配股的认购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设置了配股认购权,通过出售其“权利”来完成投资者的配股支付。 在完成全部指定交易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计算机系统仍将自动控制“配售”卖空。 因此,“过多”分配的问题是不可能的。
2.为方便各证券营业部及时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将指定账户的配股数据发送给各证券营业部。 在股权登记日。 配股登记日收市后,上交所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投资者配股明细数据库发送给证券公司。 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委托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出售配售股份,以在公告的配股期内认购配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控制着证券公司的可分配股份总数和投资者账户的可分配股份总数。 日常交易结束后,证券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回的交易收益数据确认配发数量。
数据。 如果报告账户中的配股数量小于或等于证券公司的可分配股总数且小于或等于账户中的可配股数量,则应根据申报的数量确认 ; 否则,分配声明无效。
3.对于在分配期间尚未完成完全指定交易的投资者,选择经纪公司进行指定交易后,可以委托经纪进行分配。 因为指定的交易声明立即生效。 因此,指定交易成功申报后,证券公司可以根据投资者的委托数量进行申报。 在配股截止日期市场收盘后,上交所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配股确认数据传输给证券公司,供证券公司核实配股数据。 配股和上市前一天收市后,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配股和上市数据发送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将相应地更新投资者持有的股票。
4.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分配是自愿的。 因此,委托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进行代理人配售业务的投资者,必须与证券公司签订《代理人配售协议》。 证券公司应当提醒投资者,在分配期间要及时进行股份分配,分配期间过后将不进行分配。 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的配股申请时,应当认真核对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和可配股数量,并冻结相应的配股资金。 查明原因后,应及时补充不分配的数据。
5.在内部职工股配股和上市的情况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上市前一天收市后将该数据传输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将进行更新。 相应地,投资者的股票,然后在第二个交易日处理了指定交易的投资即可卖出这些股票。 转让股份券帐户的非流通余额数据库,由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定期将这些数据传到投资者指定交易所属券商,投资者可在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查到这些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