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上市公司股票可以成为保证金交易和证券借贷的基础证券,这是市场投资者更加关注的一个问题股票啦网。 根据2006年4月发布的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保证金交易和证券借贷的试点实施规则,用于融资购买和证券借贷的基础证券必须由交易所批准,并由交易所向市场公布。 基础证券对于股票,必须满足上市时间,流通股本或市场价值,股东数量,交易流动性和波动性的某些条件。
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实施规则规定,保证金交易和证券贷款的基础股票应在该交易所上市并交易三个月。 融资购买目标股票的流通股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少于5亿元,证券借贷目标股票的流通股不少于2亿股 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从股票集中度的角度来看,规则规定股东人数不得少于4000名。
就交易流动性和波动性指标而言,实施规则要求过去三个月标的股票的平均日成交率不低于基准日均成交率的20% 指数; 波动范围的平均值与基准指数的平均值之间的偏差不应超过4%; 波动幅度不得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
另外,股票发行公司必须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交易所未对股票交易进行专门处理,并且交易所规定了其他条件。
初步统计,两市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尚未特别进行股票交易,流通股本不少于一亿股的股票有近1100只,其中股票有680只。 有不少于2亿股 如果考虑到股东数量,交易流动性,波动性和其他指标,则保证金交易和证券贷款的基础股票的期权范围将进一步缩小。
实际上,保证金交易和证券借贷的基础证券不仅限于符合实施规则的股票,还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和其他证券。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表示,将按照“从宽从严,从宽到低”的原则,对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证券范围进行审查,选择和确定。 从少到多,逐步扩大”。 在试验的初始阶段,它可以用作目标证券列表并向市场发布。
securities根据相关解释,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市场条件和客户信用等因素自行确定目标证券的列表。 但是,向客户公布的目标证券清单不得超过交易所公布的清单。 标的证券的范围。 因此,投资者通过融资和证券借贷购买的目标证券必须在交易所宣布的目标证券的范围之内,并且还必须在证券公司本身确定的目标证券清单上。
值得注意的是,当证券被转移到目标证券范围之外时,在执行调整前尚未关闭的保证金融资和证券借贷关系仍然有效,并且投资者 可以选择在到期日结算相关保证金交易和证券借贷关系,也可以根据与证券公司的协议提前结算。 如果基础证券的交易被中止,并且恢复日期未确定或恢复日期在保证金融资和证券借贷债务的到期日之后,则投资者可以选择延长保证金融资和证券借贷的期限 关系,或根据其与证券公司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