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vestors投资者如何防范证券投资的法律风险? 投资者如何防范证券投资的法律风险? 投资者必须采取什么方法防范证券投资的法律风险?
1.不要相信“股票交易博客”大族激光股吧。
当前,各种各样的“股票交易博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许多 金融网站也有各种博客。 读者的股票文章,并按点击次数排名。 大多数“股票营销博客”都以“昨天市场指数上涨了多少,符合我的判断”开头,然后推荐了个别股票,甚至标明了目标价格和时间。 它们每天都会更新,有时它们会在盘中市场中更新。 。 如果投资者盲目地跟随“股票交易博客”浏览股票,则存在以下方面的法律风险:
p1。“股票博客”的大多数博客作者尚未获得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 资格,或者尽管他们已经获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但没有在证券或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根据《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推荐股票的行为 通过“备货博客”是非法的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投资者盲目关注“股票博客”进行股票交易,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2.“股票博客”可能成为“庄家”操纵市场的工具。 如果投资者盲目使用从“股票博客”中获得的所谓“专家意见”作为投资基础,那只会大大增加投资风险,并可能造成资金损失。 对于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来说,它常常成为“牺牲品”,以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第二,未经许可,请勿直接买卖香港股票
目前,许多内地居民通过各种渠道私下买卖香港股票,而“私人QDII” 变得越来越激烈。 据了解,内地居民私下直接买卖香港股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首先,内地居民利用“免费旅行”和其他机会开设香港股票交易账户并投资香港股票。 其次,证券公司协助开设香港股票证券交易账户进行投资。 这些证券公司通常是在内地设有代表处的香港证券公司,或在香港设有办事处的内地证券公司。
但是,当投资者看到投资香港股票的丰厚回报时,他们往往会忽略所涉及的法律风险。
1.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除商业银行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QDII(合格的国内机构投资者)产品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特殊情况外,都不属于个人 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均不得私下直接买卖香港股票。 内地居民通过境内证券公司,其他非法经营机构或境外证券机构的国内代表处开设境外证券账户和进行证券交易是非法活动,不受国内法律保护。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2年发布通知,制止香港股票的非法投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强调,禁止证券公司和咨询机构通过介绍,指导,组织等方式为香港股票提供各种形式的代理和咨询服务,并且没有隐瞒的报道。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境外证券机构在国内设立的代表处不能在境内从事开立境外证券账户、代理境外证券交易等经营性业务。
3.鉴于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结汇方面的严格管制,内地居民想将手中的外汇资金直接投资于港股并适时“回归”,就不得不多番借用“地下通道”,人为增加资金周转环节,而这些中间环节的任一个出了问题,无疑都会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同时还可能会因为违反外汇管理法律而受到行政处罚。
4.香港券商大小不等,难免“鱼龙混杂”,有些小券商甚至随时可能破产,或将内地投资者资金挪用、卷走。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投资者只能到香港去起诉香港券商。而内地投资者到香港去打官司,难度和成本都非常大。
基于上述,我们郑重提醒内地投资者,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应通过合法途径(QDII)进行港股投资,不要私自直接买卖港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
三、委托民间私募基金炒股要谨慎
不少新股民对股票一窍不通,就产生委托民间私募基金炒股的想法。民间私募基金常常以咨询公司、顾问公司、投资公司、理财工作室甚至个人名义,以委托理财方式为其提供服务。
投资者通过民间私募基金炒股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间私募基金本身并不是合法的金融机构,或不是完全合法的受托集合理财机构,其业务主体资格存在瑕疵。二是民间私募基金与投资者之间签订的管理合同或其他类似投资协议,往往存在保证本金安全、保证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护的条款。三是部分不良私募基金或基金经理暗箱操作、过度交易、对倒操作、老鼠仓等侵权、违约或者违背善良管理人义务的行为,这都将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
因此,我们提醒投资者,委托民间私募基金炒股要谨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防范法律风险:首先,要尽量选择组织机构正规固定、内部控制完严密完善、专业、诚信、有实力、业绩优秀的民间私募基金与基金经理。其次,投资者在签订委托投资合同时,应尽量详细约定自己的权利、限定私募基金的义务,同时注意避免法律不予保护的条款。即使是熟人之间,也要签署完备的书面协议。最后,要加强账户及密码管理,投资者委托炒股时,最好通过自己的证券账户买卖股票,且只将股票交易密码告知私募基金经理,其他银行密码、证券公司密码等密码自己妥善保存。
四、谨防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诈骗
近期股市行情火爆,有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趁机对投资者实施诈骗活动。
深圳有关执法机构近期联合查处了罗湖和福田两区8家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非法经营行为。这些公司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颁发的相关资格,却通过电话、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大肆向全国各地做广告,宣称推出了新的理财方式,会员无须缴纳会员费,只要将自己的资金帐户、证券帐户及交易密码告知公司的业务员,公司就可代会员进行股票买卖,联合坐庄,保证每年100%或者更高的收益,盈利后按约定的比例收取咨询费用。有的公司已发展了上百户会员,涉案资金从40多万元到500多万元不等。
深圳某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就采用上述方式骗取了全国各地不少投资者的资金帐户、证券帐户及密码,总额数百万元。该公司取得投资者的资金帐户、证券帐户和密码后,会以对坐庄个股保密为由,立即修改密码,然后将账户中的股票全部卖出,或将资金全部转走。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提醒投资者千万不要轻信上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美丽”谎言,增强风险意识,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