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股票网络的编辑为您分析了IPO关注的细节:
Chin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反复强调了创业板公司的独立性金证股份股吧。 1.创业板申请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担任关联方的执行董事。 2,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相互独立。 3.如果发行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经营能力较差,除发行人外,实际控制人的剩余资产表现不佳,有可能造成资金占用问题,中国证监会将特别关注 。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共同组建公司的,应当清算。
Chi专注于创业板的独立性
Chi《创业板首次发行和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行人在过去两年中已连续获利, 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并继续增长; 或最近一年的利润,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30%。
监管机构还规定,在最近一段时期内,净利润大幅下降,过去六个月的净利润少于上年净利润的50%, 最近三个季度的利润少于年度净利润的75%。 发行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保持增长的财务报告或利润预测,并且该预测必须基于正在执行或签署的合同。 合同不支持的利润预测未得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