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在交易所上市的国债实行全价交易。 简而言之,全价交易是指国债的市场价格包括应计利息,投资者以“全价”申报委托交易; 净价交易是指应计利息部分不计入国债市场报价,投资者以“净价”宣告委托交易。
“可以通过以下公式简单表示“全价”和“净价”之间的关系:
净价=全价应计利息
以2001年12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101966债券的收盘价为例。 当日债券收盘价全价为145.99元。 投资者需要以145.99元作为参考价进行交易,其中包括6.51元的应计利息。 如果以净价报价,则101966息票的收盘价显示为:净价= 145.99元(全价)-6.51元(应计利息)= 139.48元。 投资者应当以139.48元作为参考价格进行委托交易。 需要说明的是,结算价仍为全价,即145.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