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类
由于股票包含不同的权益,因此存在多种形式的股票银之杰股票。 一般而言,股票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由于我国股份制改革起步较晚,股票的分类仍不规范,其种类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一,普通股
common所谓普通股是指持有该股票的股东具有相同的权利,他们都可以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 支付的股利随股份公司的营业利润而变化。 对于其他类型的股票,股东权益或多或少受某些条件的约束。 普通股的主要特征如下:
1.普通股是最常见,最重要的股票类型。 股份公司初始发行的股票一般为普通股,由于对权利和义务没有特别限制,因此其发行范围最大,发行量最大,因此股份制资本大部分 公司一般通过发行普通股来筹集。
2.普通股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标准股,其有效期与股份公司相同。 这些股票的持有者是公司的基本股东。
3.普通股是风险最高的股票。 持有此类股票的股东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是不稳定的。 它不仅会随着公司的运营水平而波动,而且其收入序列也相对较低。 这就是说,股份公司必须还清公司的债务和发行的债券利息,优先股股东的股利只能分配给普通股股东。 因此,持有普通股的股东具有最大的波动性收益和最大的投资风险。 对于股份公司,持有普通股的股东的地位是绝对平等的。 在股份公司存在期间,他们所有人均无一例外地享有以下权利。 法律和公司章程对此没有特别限制。 。
(1)。 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来参与股份公司的主要经营决策。 一般来说,股份公司每年必须至少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并且在遇到重大事件时还必须召开一次股东特别大会。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除了聆听公司董事会的业务和财务报告外,还可以对公司的管理层发表意见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 如果认为公司账目不清楚,股东也有权查阅公司的相关账目。 如果发现董事违反了法律,或违反了公司的组织章程并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则普通股东有权向法院提起上诉。
(2)。 有权分配公司的剩余和剩余资产。 董事会决定后,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的净利润中提取股息和红利。 当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并清算时,它有权按顺序和比例分配该公司的剩余资产。
(3)。 优先股票期权。 股份公司决定增资扩股以增加公司股本时,普通股股东有权根据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以确保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制中具有持股比例。 公司。东不愿或无力参加配股时,它可放弃配股或按相应的规定将配股权利转让与它人。
二、 优先股股票
所谓优先股股票是指持有该种股票股东的权益要受一定的限制。优先股股票的发行一般是股份公司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和需要,且在票面上要注明“优先股”字样。优先股股东的特别权利就是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一般来说,优先股的优先权有以下四点:
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
如果将优先股股票细分,它还有:
①累积优先股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股票。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在上一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股息可以累积起来,由以后财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非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只能按当年盈利分取股息的优先股股票,如果当年公司经营不善而不能分取股息,未分的股息不能予以累积,以后也不能补付。
②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和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是指其股票持有人不仅可按规定分取当年的定额股息,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同参加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就是只能按规定分取定额股息而不再参加其它形式分红的优先股股票。
③可转换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 可转换优先股股票是指股票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按公司条款把优先股股票转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的股票,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是指不具有转换为其他金融工具功能的优先股股票。
④可赎回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股票。可赎回优先股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一定价格收回的优先股股票,又称可收回优先股股票,而不附加有赎回条件的优先股股票就是不可赎回优先股股票。
⑤股息可调整优先股股票。它是指股息率可以调整变化的优先股股票,其特点是优先股股票的股息率可随相应的条件进行变更而不再事先予以固定。
三、 其他类型股票
除了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外,根据股票持有者对股份公司经营决策的表决权,股票又可分为表决权股股票和无表决权股股票;根据股票的票面是否记载有票面价值,股票又可分为有额面股股票和无额面股股票;根据股票的票面是否记载有股东姓名,股票可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除此之外,还有库藏股票、偿还股股票、职工内部股票和储蓄股股票等。在这些股票当中,比较特殊的是后配股股票和混合股股票。
1.后配股股票。后配股股票又称劣后股股票,是指在规定的日期或规定的事件发生以后才能分享股息红利和公司剩余资产的股票。具体来讲,后配股股票股东行使的收益权顺序位于普通股股东之后,但行使的股东权和普通股股东一致,即可通过股东大会参与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后配股股票的收益极不稳定且没有保障,其股东地位要强于优先股股东。即使如此,一般的投资者都不愿意接受,所以后配股股票一般都是无偿地向公司发起人或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管理人赠送,故后配股股票也称为发行人股或管理人股。
2.混合股股票。混合股股票是将优先分取股息的权利和最后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的权利相结合而构成的股票。具体地讲,股份有限公司在分配股息时,混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行使权利。而在公司清算时,混合股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顺序又处于普通股股东之后,混合股股票是优先股与后配股的结合体。
四、 我国股票的分类
由于我国股市正经历着先发展、后规范的历程,我国股票的通俗分类和国外有所不同。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一般可将其分为流通股及非流通股两大类。
1.可流通股股票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两个法人股系统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于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证券交易系统自己审批的,而在此之后,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统一归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票。
A股股票是指已在或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且以人民币为计价币种的股票,这种股票按规定只能由我国居民或法人购买,所以我国股民通常所言的股票一般都是指A股股票。在这种股票中,它又分为社会公众股和职工内部股两类,其中社会公众股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募发行的股票,而内部职工股严格来说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购买的股票,其购买方式、价格及上市流通条件都与社会公众股有所不同。 B股股票是以人民币为股票面值、以外币为认购和交易币种的股票,它是境外投资者向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法人股股票是指在北京的STAQ和NET两个证券交易系统内上市挂牌的股票。之所以称为法人股,是因为在这两个系统内流通的股票只能由法人参与认购及交易,而自然人是不能在这两个系统内买卖股票的。 境外上市股票是指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并上市的股票,目前主要有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流通的H股,还有在美国证券交易系统疲通的N股。
2.非流通股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其中国家股是在股份公司改制时由国有资产折成的股份,而法人股一部分是成立股份公司之初由公司的发起人出资认购的股份,另一部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专门向其他法人机构募集而成的。这一部分股票未上市流通的原因一是国家股的代表人尚未确定,其上市转让难以操作;其二是在发行股票时,部分法人股的募集和社会公众股条件有所不同;其三是国家股和法人股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中所占比例高达2/3,其上市流通会对现在的二级市场形成较大的冲击。随着我国股份制改革的深入、股市的成熟和发展,这一部分股票必然将会进入沪深股市的二级流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