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指期货交易中,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和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实施了保证金交易制度商界财经网。 任何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人,无论买卖双方,都必须按照其所在交易所的规定支付保证金。 保证金是交易者履行合同的财务保证。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结算规则”(征求意见稿)中,保证金分为交易保证金和结算准备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清算会员为确保合同履行而存入交易所的特殊结算帐户的资金。 它是合同占用的保证金。 该金额是根据合同总价值的一定百分比计算的。 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时,交易所将根据发布的标准以及买卖头寸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是指通过清算会员在交易所的特殊结算帐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即合同未占用的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的最低余额必须用会员自有资金支付。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清算会员结算准备金的最低余额标准。
清算会员从非清算会员和投资者那里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少于交易所从清算会员那里收取的交易保证金。 非结算会员从投资者那里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清算会员从投资者那里收取的交易保证金。 清算会员的自营业务只能通过其专用的自营结算帐户进行,其保证金必须与经纪业务分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