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交货规定? 有关交货的相关规定简介?
(1)在交货日期的指定时间内,买方应支付价格,卖方应将证券发送给清算部门融站网。
(2)卖方将证券交付给买方时,表示相应的权利转让。
(3)证券公司应不会由于客户违反合同而未能交付。
(4)当证券公司违反其义务时,证券交易所可以指定另一家证券公司在交割日结束前的一定时间内代表其买卖。 差价,经纪人佣金及其他费用由违反交付义务的证券公司承担。 交易不能在结算日前完成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从证券公司中选派3-5人作为评估人,并以证券价格作为清算依据。
(5)如果一家证券公司违反了其交付义务,则它已经进行了其他各种交易,但尚未交付,这些交易可以由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其他证券公司进行结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从其营业利润和应付款中抵消违反交割义务的证券公司的欠款; 抵销后如果有余额,将予以偿还; 如果是这样,如果不足,证券交易所可以从证券公司追偿违约。
(7)在违反交付义务的情况下,证券公司不得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也不得接受客户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