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网上发行认购程序
(1)网上竞价发行认购程序
新股网上竞价发行的具体程序如下:
< p> 1.对于竞争性发行,牵头交易商必须将其申请书连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一起提交给证券交易所,并在审查后组织实施罗牛山股吧。 发行人应当至少在招标实施前2至5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和指定的报纸和期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2.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买卖股票的人外,所有拥有证券交易所账户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都可以参与新股票的竞标。 尚未申请股票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先通过证券交易所和地方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注册,开立股票账户,并经批准开办股票交易业务,然后再委托投标。证券营业部 存放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在指定的拍卖发行日的营业时间内通过拍卖进行委托购买新股的方法,该方法类似于普通的委托购买股票。 认购价格不得低于公司确定的发行底价,认购数量不得超过发行公告规定的限额,每个股票账户只能宣告一次。
4.主承销商是提交新股竞标的唯一卖方。 宣告发行的股票数量是实际发行的新股票数量,而卖出价格是底价。
5.通过拍卖发行新股的交易(即确认认购)的原则是集体拍卖的方法。 即,根据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理以相同的价格排列购买声明。 当高于声明购买价格的累计有效认购量达到声明出售数量(即实际发行的新股数量)时,该价格为发行价格。 当不能满足所有宣布价格的采购订单时,应按照时间优先原则执行交易。 当有效声明的累计数量未达到实际发行的新股数量时,所有有效声明将以底价执行。 声明的认购的其余部分应根据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订立的承销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
6.计算机主机与实际发行价格匹配后,将通过市场信息传输系统向公众公布,并将交易(认购)回报数据立即发送给每个证券营业部门 。
7.每日清算系统中包括通过拍卖发行新股后的资金清算,交易所的证券登记和清算机构将从清算账户中转出认购款。 每家证券公司对主承销商的清算。 帐户; 同时,各证券营业部根据交易收益,打印出“交易转移凭证”,并与投资者(认购人)办理交割手续。
8.投标结束后,主机将自动完成投标发行后新股的注册,交易所的证券注册和结算机构会将其移交给主承销商, 软盘形式的发行者。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代理机构查询有效证明书和有关文件。
9.通过拍卖发行新股,投资者只需按照规定支付佣金,而不必支付佣金,转让费,印花税和其他费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每日负责拨付。
(二)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程序
一、目前网上定价发行的具体处理原则为:
1、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办理。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由证券交易所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报号,连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每一中签号认购1000股。
二、新股网上定价发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投资者应在申购委托前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办理该次发行的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帐户。
2、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申购,并由证券交易所反馈受理。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多次申购的,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每一帐户申购委托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数量上限为当次社会公众股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3、申购资金应在(T+1日)入帐,由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中,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帐的,须在T+1日提供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帐。所有申购的资金一律集中冻结在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专户中。
4、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应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楚剧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已划款凭证部分)作为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证券交易所将配号传送至各证券交易所,并通过交易网络公布中签号。
5、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证券交易所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6、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