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IPO定价方法的深入分析: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取消IPO配额限制和发行市盈率限制之前,IPO定价的主要指标 在我国是发行市盈率搜于特股吧。 几年前,发行价是使用固定的市盈率和盈利预测反向计算的。 计算的基本公式为:
股票发行价=每股预期收益·合理的发行市盈率
在不能确定发行市盈率的前提下, 发行公司和投资银行的收入增加发行收入的基本方法是增加预测利润。 由于巨大的操纵空间和盈利预测指标的不确定性,许多公司故意提高盈利预测水平以增加发行收入。 尽管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要求作出合理的解释,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以及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取消无法达到预期盈利水平的公司的配发资格,但结果微乎其微。 因此,自1996年以来,采取措施确定发行价格的范围,但收效甚微。
因此,市盈率是根据过去三年中实现的税后每股收益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的,而不是根据预测的每股收益计算的。 对于由国有企业改组成立的新公司,在没有上一年的每股收益数据的情况下,每股收益是通过模拟净资产转换为股份来计算的。
1997 1997年,对新股票发行获利能力的确定发生了变化。 考虑到预测利润对新股发行定价的重要性,重新添加了预测因子,历史利润水平因子从三年更改为一年。 首次公开发行定价的公式为:
price股票发行价=每股发行税后利润·合理的市盈率
其中,合理的市盈率水平为 最终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发行后的每股税后利润由以下公式确定:
发行后的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前一年的每股税后利润·70%+预期的税后利润 发行年份稀释后的每股收益·30%
重组并发行国有企业,并通过模拟转换计算得出上述数据。
1998 1998年,一年后,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了新股发行的定价方法,其中考虑到了股票数量的变化并预测了获利能力。 IPO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