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限制系统起源于早期的外国股票市场深发展股票。 它是股票市场中的一种交易系统,可以适当地限制每种证券的价格波动,以防止交易价格飞涨和暴跌,并抑制过度的投机活动。
每日限制是规定一个交易日中交易价格的最大波动率要高于和低于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几个百分点,并且当交易量超过该价格时,交易将停止。
某些交易所会为证券/商品/合约的价格设置单日限制。 例如,一个交易日最多只能比收盘价高10%。 当价格上涨到当天时,价格的上限称为上限,价格的下限称为下限。 某些交易所将在每日涨跌限制期间停止交易,直到市场价格脱离涨跌幅上限或跌幅为止。 也有一些交易所在短暂暂停交易后将在扩大的价格范围内恢复交易。
1996我国证券市场现行限价制度于1996年12月13日颁布实施,于1996年12月26日实施。 。 标准化。 该系统规定,除上市首日外,股票(包括A和B股)和基金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不得超过前一个交易日(在 s,st,以s * st开头的股票不得超过5%),并且超过价格限制的订单无效。
我国的价格限制系统与国外的系统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股票价格达到价格限制后,交易并没有完全停止。 价格上限或上限以下的交易可以继续进行,直到市场收盘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