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集合竞价中,申报手数的大小决定了交易的顺序
集合竞价交易价格的生成大致为:所有申报价格的价格长春经开股票。 能达到的最大成交量设定为成交价,所有条件申报单均以此价执行并提示为开盘价。
集合竞价过程也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完成交易。 如果申报价格相同,则谁先申报,谁先成交。 申报的手数大小不是拍卖交易的原则。 因此,部分投资者认为“交易商申报大手数可先成交,中小散户申报小手数不能成交”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有的投资者遇到过这种情况:几次申报价格满足开盘价条件,一次又一次满足集合竞价条件,却无法成交。
此时可以检查是否有以下可能:在集合竞价中,如果价格相同,但买单只有50手,而卖单有100手, 然后按 按时间优先原则,在集合竞价时间内不能执行接下来的50个订单,只能参与连续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