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市成立的时候,制度比较特殊太赫兹概念股。 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很大一部分是不可流通的(即在交易所公开交易),包括国有股、公司股等,这就是所谓的“股份分割”或“全流通”发行 . 一般投资者购买流通股。 这造成了很多问题。
比如大东股份(一般是非流通股)不关心股票的价格,(反正不能卖),他们可以做一些对自己有利但对全体股东不利的事情( 公司)而不必担心股价下跌,如转移利润和为他人担保贷款,一些大东股份甚至将流通股股东视为“提款机”,将流通股股东支付的钱视为“慈善钱”,无需成本。 这极大地影响了股市的正常发展。
目前的“股权分置”改革,是让所有股票都可以自由交易,也就是“全流通”,让股市完善制度,让其正常运转。 这次改革有很多难点,比如体制、效益、运作等,其中之一就是利益的再分配。
的保持非流通股东的股份的成本大多非常低,而流通股东的成本是非常高的。 它以数倍于净资产的价格发行。 当时由于国有股没有流通,发行过程中并没有出现太多问题。 现在如果可以买卖,对流通股股东是非常不公平的。 这就要求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以获得“流通权”。 这就是所谓的支付“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