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请要求有何不同?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请条件有哪些变化?
鉴于上市公司借壳条件与IPO等效,为保证市场准入门槛的一致性,本次基于比较IPO条件的原则, 修改了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请条件51问题平台查询。 增订和修改的条件如下:
(1)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出具保留意见、无法发表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数,累计超过3000万元(净利润按扣除非财务指标前后较低者计算) -经常性损益);
(3)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 或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
(4)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 p> (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动;(6)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不存在影响其任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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