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
公积金是股东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两部分海正药业股票。
资本公积是指股东投入的不构成“股本”或“实收资本”的部分资本。 主要包括股权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投入资本汇兑损益、法定财产权重等。 评估增值和投资准备金等。资本公积主要有两种用途,一是转移资本,二是弥补亏损。
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项累计资金。 盈余公积按用途不同分为公益基金和一般盈余公积。 公益金专用于公司员工福利设施。 根据现行规定,上市公司按税后利润的5%至10%提取法定公益金。
一般盈余积累点有两种:
一种是法定盈余积累点。 上市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准备金。 任意盈余公积主要由上市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与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各自规定的依据。 前者是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提取的; 后者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本公司提取盈余公积可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1)用于弥补亏损。 公司发生损失时,由公司自行弥补。 弥补亏损的途径主要有三个:一是未来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 按照现行制度,企业亏损时,可以用未来五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限为五年。 二是用以后几年的税后利润来弥补。 公司五年后亏损仍未全部弥补的,弥补的亏损由所得税后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公司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
(2) 增资,即所谓“红股”。 公司将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盈余公积金实际转增资本时,应当按照股东原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增加后留存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