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股(gu)票网(www.yfbx.cn)讯(xun):香港政府近期(qi)大力推动加密货币产业友好政策,特首(shou)李家超订下目标,言明香港将成为「加(jia)密货币企业最佳立足点」,并称(cheng)当下为Web3的黄金起点(dian)时期。
在此(ci)背景下,今(19)日的香(xiang)港法庭上,法官表明了加密货币在香(xiang)港法律上的定位,在(zai)案件中认为加密货币属于资产(chan)范畴。
加密货币(bi)是能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资产
据霍金路伟(wei)(Hogan Lovells)律师事务所报导,在一起(qi)加密货币倒闭案中,香(xiang)港法院已将加密货币视为(wei)「能够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资产。
案件主理法官Linda Chan认为(wei),香港应与其他司法监管地区(qu)相同,对「资产」采取宽(kuan)泛的定义,以适应(ying)时代发展的脚步(bu)。
本次案件可以回溯(su)至2019年,总部位于香港的Gatecoin宣布破产并(bing)开始资产清算,并(bing)试图从一家合作的支付服(fu)务提供商处收回存在争议的(de)加密货币。
法庭上,清算人(ren)也向法院提出疑问,询问庭(ting)上Gatecoin持有的加密货币(bi)是否可视为信托资产,倘若这部分资产(chan)不是信托资产,就将直接全额返(fan)还给债权人。据悉,该交易所在(zai)2020年10月时候持有价值超(chao)1.4亿港币(约合178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据此前报导,将加(jia)密货币视为资产并非个例,近期频繁制裁加密货币行业的美(mei)国政府也在法律上(shang)承认比特币的资产(chan)属性,即使是为(wei)了推动税收政策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