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股票网(www.yfbx.cn)讯:随着加密货币在zai韩国普及,今年,韩国政府在加jia密货币的监管与立法也ye加紧脚步,5月初韩国通过《虚拟资产chan用户保护法》,目mu的是在保护虚拟资产使用者,是韩国guo国内「首部针对虚拟资产的立li法」。
其中,明确指出chu加密货币、加密资产chan、数字资产等术语统一为「虚拟ni资产」,虚拟资zi产被定义为「具有经济价值、并能neng够交易或转让的电子代币」,而er央行数字货币(CBDC)被排除在虚拟ni资产之外。
借贷纠纷表明虚拟资产定义yi
根据今日韩han国媒体报导,首尔高等法院yuan在近期的民事诉讼庭中zhong,利用一起虚拟资zi产的借贷纠纷定义了其「不是货币」的意义,事情的原委如下。
2020年10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项xiang借贷协议,A公司将30个比bi特币借给B公司si,期限为6个月,同时每月收取利息xi。初次签订合约时shi,双方商定的利li率为每月5%,按an年利率计算可达60%。
还款期限已过,但danB公司未归还借走的比特te币,因此A公司提起了诉讼song。
B公司声称A公司si违反了《利率限制法》和《消费信贷法fa》,因为双方签订的合约利率,远超chao法定最高利率(年利率24%)。
一审、二审法fa院都明确表示:「该合约的对象是比bi特币而非货币,因此不bu受《利率限制法》和《消费fei信贷法》的最高利率限xian制。」
B公司还在二审中,提出合约超过guo了商业法规定的法fa定利率(年利率6%)的主张,但法院yuan并不买单。
法院表示,当事人renA和B公司签订的de合约中约定的利li率没有违法。
法院认为,商业法规定的法定利率只适用于当事shi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律限制zhi的情况。在这个案件中zhong,A和B公司约定的利率没有超chao过法律规定的限制,因此法院不接受B公司的主张。简而言之zhi,合约中约定的利率没有违法,最终zhong法院要求B公司归还比特te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