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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股权分配的通知》,均表示:“公众不包括:(一)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对此,G光机(600605)有回购国有法人股计划,使公众股比例超过25%,但并非所有相关公司都有这样的“优惠”方案。
根据2006年半年度报告,至少还有一些其他公司的股权结构尚未达到标准,瓦州B(200706)第一、第二大股东分别持有60.60%和19.70%的股份,以及 江竹集团(000852)第一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持有75.00%和0.73%的股份,因两家公司总股本低于4亿元,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 更值得注意的是,哈药集团(600664)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分别持股58.37%和34.76%;第一大股东哈药集团(600664)分别持股58.37%和34.76%。 lder和G哈飞(600038)的第二大股东分别持有55.73%和39.59%的股份。 这样一来,两家公司截至2006年6月30日的公开股分别仅占总股本的6.87%和4.68%。 在市场上,哈药集团和G哈飞被称为“老庄股”。
《通知》的发布,基本标志着“左庄”哈药集团和G-哈飞模式的终结。 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少数机构持有较高比例的流通股或无条件流通股。 《通知》重新定义公众后,“庄家”的筹码收集与公司上市地位的维持存在矛盾。 为维持公司的上市地位,“庄家”可以选择流通股或流通股比例高且条件不限的公司进行炒作。 但是,这会增加投机成本,影响“结算”的兴趣。 因此,枣庄哈药集团和G哈药集团的模式将难以再现。
《通知》的出台,也意味着散户“谈房子”习惯的终结。 过去,一些散户喜欢“跟村子说话”。 为维持哈药集团和G哈飞的上市地位,第一或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只能减持。 如果为了维持上市地位而减持第一、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对于哈药集团和G哈飞“跟村”来说,都是“利空”。
证券法规定的第86条:“投资者持有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与他人,其持有的每增加5%或下降的已发行股份的5%后,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申报和公告。”不忍离开“庄家”的投资者只能密切关注哈药集团和G哈飞的公告。<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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